根据《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、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青山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包党办发〔2002〕11号)精神,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建设局(挂环境保护局牌子),是负责青山区城市建设、管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青山区建设局下设七个职能部门,分别为建设局办公室、绿化办公室、城管办公室、人防办公室、抗震减灾办公室、防洪办公室、建筑工程管理及质量检查办公室。